前不久,律師事務所小編,在背景收到用戶留言,家人在中關村大街上開車時,將一個外賣小哥撞成輕傷,被刑事拘留了,但愿經由過程海淀區刑事辯解律師征詢家人拘留后,需不需聘任律師,什么時候請律師比較合適?針對用戶的留言,上海刑事案件律師做了如下解答。
一、什么時候請律師?
有條件的家庭,只需曉得親人曾經被關押落空人身自在,就應該為他聘任律師了,盡快聘任律師,讓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這一方面可以讓被關押的人知道外面的親友已經在為他的事情奔走了。
另外一方面,律師能夠供應法令征詢和生理安慰,幫助他客觀分析案件可能的發展方向,如果律師會見后發現存在對被關押人有刑訊逼供等違法情況,還可以代為控告、申訴。
律師盡快見到當事人能夠在心理上給他必定的依仗,省得亂了方寸,悔怨莫及。在實踐中也碰到過如許的情形,有的辦案警員會和當事人眷屬說案件移送檢察院、法院后能力請律師,這是不合錯誤的,當事人毋庸剖析,他們之所以如許說,有的是因為營業不熟悉,有的是心理上排斥律師參與,怕律師介入后不再好控制當事人,或者律師指導當事人規避責任等。當事人要明白:抓人者和被抓的人往往是有所對立的,什么該聽?什么不該聽?自己要有所把握。
二、哪些人可認為被關押的親朋請律師?
依據我國法令的劃定,犯法嫌疑人的親人、伴侶均可認為他聘任律師。在刑事案件早期,律師盡快與被關押的人見面是很重要的,有的案子,公安(檢察)等偵查機關在偵破過程中,不夠規范,存在著誘供,逼供等行為。
而一些生理素養不好的人,在與外界隔離聯絡,履歷了幾天的輪替審判以后,每每變得異常軟弱,有的甚至完全按照審訊者的思路來招供,不管是不是自己所為,為免眼下受苦,先認了再說,一旦材料形成,簽字畫押后,很容易導致在以后的法院審判中自己變得非常被動。
三、眷屬能夠見到被關押的親人嗎?
一旦由于犯法而被關押,那么在法院地下休庭審理前,親人伴侶是無奈會見到他的。也就是說,要想見到被關押的親朋,唯獨比及法院開庭審理時,去旁聽而看一眼。在此之前,如果想要了解他的相關情況,必須通過委托的律師去代為會見。
此外,關于一些較為非凡的案件,如觸及當事人隱衷的強奸案,觸及國度秘要的案件,已及未成年人犯法的案件法院不公開審理,不允許旁聽,也就是說,這種案件即便到了法庭審訊也可能見不到被關押的人,必須等到判決生效后親人才能去會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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